封建時代對於君主和尊長的名字諡號等,不能直接寫出或說出,必須用其他字來代替,如漢高祖名邦,改“邦”為“國”;唐太宗名世民,改“世”為“代”,改“民”為“人”,尚書六部中的“民部”,則改為“戶部”,等等。刻印古書時,也要把當世應諱的字改掉或缺筆。這叫做避諱。避諱的要求很嚴格,違犯者會招致非議,甚或得罪。唐代著名詩人李賀,才氣橫溢,少年成名,但因為他的父親名晉肅,在他準備參加進士科考試時就遭到了非議(晉、進同音),終於不能如當時其他讀書人那樣取得功名。韓愈曾鼓勵李賀應進士試,也被人指責。麵對這種陳腐的時尚,韓愈十分憤慨,《諱辯》就是為這件事而寫的。韓愈不敢反對避諱,他隻能巧妙地引用經典和依律依據,找出矛盾,從而反對將避諱搞得過濫。文章層層設問,一波三折,語言辛辣,說理痛快。全文沒有一句從正麵說出作者的主張,讀者卻可從中得出同作者相一致的結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