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酷吏列傳序》賞析

司馬遷親身受過酷吏的殘害。本文是《酷吏列傳》的序,表明了司馬遷反對嚴刑峻法,實行德政的主張。這篇序言可分為三層:第一層用孔子、老子的話,闡明了道義的重要作用。第二層從“太史公曰”到“非虛言也”,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、老子的觀點,並進一步發展了自己反對嚴刑峻法的主張。第三層從“漢興”到結尾,用漢初刑法寬簡、風氣淳厚、百姓平安的事實,從正麵證明德治的重要性。這篇序文的結構很嚴謹,尤其是前後呼應,善於運用對比手法。文章一開頭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話,提出論點,然後用暴秦的事實來論證這一論點。接著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話來闡明自己的觀點。最後以漢初的事例正麵論證自已的觀點,得出“在彼不在此”的結論。漢初的事例與秦亡的史實,形成鮮明對比,暗中又與武帝時的弊政形成對比,還與篇首孔子、老子的觀點相呼應。全文論點與論據緊密配合,層層深入。太史公是不讚成用嚴刑峻法和酷吏來治國的,於是他在開篇就引用了孔子的話。太史公認為,法令刑法隻不過是治理國家的一個工具,並不是把國家治理得好的根源!

原文《酷吏列傳序》

[兩漢] 司馬遷

孔子曰:“導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。導之以德,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。”老氏稱:“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無德。”“法令滋章,盜賊多有。”太史公曰:信哉是言也!法令者治之具,而非製治清濁之源也。昔天下之網嚐密矣然奸偽萌起,其極也,上下相遁,至於不振當是之時,吏治若救火揚沸,非武健嚴酷,惡能勝其任而愉快乎!言道德者,溺其職矣。故曰“聽訟,吾猶人也,必也使無訟乎。”“下士聞道大笑之”。非虛言也。漢興,破觚而為圜,斫雕而為樸,網漏於吞舟之魚,而吏治,不至於奸,黎民艾安。由是觀之,在彼不在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