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園有桃》鑒賞

這首詩語言極明白,表現的思想感情也很清楚,然而對詩人“憂”什麽,時人為何不能理解他的“憂”,反認為他驕傲、反常,難以找到確切答案。同時他自稱“士”,而“士”代表的身份實際並不確定,《詩經》中三十三篇有“士”字,共54個,僅毛傳、鄭箋就有多種解釋,如:“士,事也”,指能治其事者;“士,卿士也”;“士者,男子成名之大號也”;“士者,男子之大號也”;“言士者,有德行之稱”;“士,軍士也”;“他士,猶他人也”等,所以這個自稱“士”的詩人是何等角色,很難認定。與之相應,對此篇的主旨就有了多種臆測:《毛詩序》謂“刺時”,何楷《詩經世本古義》作實為“晉人憂獻公寵二驪姬之子,將黜太子申生”;豐坊《詩說》說是“憂國而歎之”;季本《詩說解頤》以為是“賢人懷才而不得用”;牟庭《詩切》以為是“刺沒入人田宅也”。今人或說“傷家室之無樂”,或說“歎息知己的難得”,或說“沒落貴族憂貧畏饑”,或說“自悼身世飄零”,或說“反映了愛國思想”,不一而足。《詩經選注》說:“我們從詩本身分析,隻能知道這位作者屬於士階層,他對所在的魏國不滿,是因為那個社會沒有人了解他,而且還指責他高傲和反覆無常,因此他在憂憤無法排遣的時候,隻得長歌當哭,自慰自解。最後在無可奈何中,他表示‘聊以行國’,置一切不顧了。因此,從詩的內容和情調判斷,屬於懷才不遇的可能性極大。”故指此為“士大夫憂時傷己的詩”。

此詩兩章複遝,前半六句隻有八個字不同;後半六句則完全重複。兩章首二句以所見園中桃樹、棗樹起興,詩人有感於它們所結的果實尚可供人食用,味美又可飽腹,而自己卻無所可用,不能把自己的“才”貢獻出來,做一個有用之人。因而引起了詩人心中的鬱憤不平,所以三、四句接著說“心之憂矣,我歌且謠”,他無法解脫心中憂悶,隻得放聲高歌,聊以自慰。《毛詩序》說:“永歌之不足,不知手之舞之,足之蹈之也。”這位正是因為歌之不足以瀉憂,決定“聊以行國”,離開他生活的這個城市,到別處走一走,看一看。這隻是為了排憂,還是想另謀出路,無法測知。但從詩的五六句看,他“行國”是要換一換這個不愉快的生活環境,則是可以肯定的。詩雲:“不我知者,謂我士也驕(罔極)。”詩人的心態似乎是“眾人皆醉我獨醒”。因為他的思想,他的憂慮,特別是他的行為,國人無法理解,因此不免誤解,把他有時高歌,有時行遊的放浪行動,視為“驕”,視為“罔極”,即反常。詩人感到非常委屈,他為無法表白自己的心跡而無可奈何,所以七、八兩句問道:“彼人是哉?子曰何其?”意思是:他們說得對嗎?你說我該怎麽辦呢?這兩句實際是自問自答,展現了他的內心無人理解的痛苦和矛盾。最後四句:“心之憂矣,其誰知之!其誰知之,蓋亦勿思!”詩人本以有識之士自居,自信所思慮與所作為是正確的,因而悲傷的隻是世無知己而已,故一再申說“其誰知之”,表現了他深深的孤獨感。他的期望值並不高,隻是要求時人“理解”罷了,然而這一丁點的希望,在當時來說也是不可能的,因此他隻得以不去想來自慰自解。全詩給人以“欲說還休”的感覺,風格沉鬱頓挫。

這首詩以四言為主,雜以三言、五言和六言,句法參差。押韻位置兩章詩相同,前半六句韻腳在一、二、四、六句末;後半六句換韻,韻腳在七、八、十、十一、十二句末,並且十、十一兩句重複,哀思綿延,確有“長歌當哭”的味道。

參考資料:
1、薑亮夫 等.先秦詩鑒賞辭典.上海:上海辭書出版社,1998:209-211

原文《園有桃》

[先秦] 佚名

園有桃,其實之肴。心之憂矣,我歌且謠。不知我者,謂我士也驕。彼人是哉,子曰何其?心之憂矣,其誰知之?其誰知之,蓋亦勿思!
園有棘,其實之食。心之憂矣,聊以行國。不知我者,謂我士也罔極。彼人是哉,子曰何其?心之憂矣,其誰知之?其誰知之,蓋亦勿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