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爭臣論》針事德宗時諫議大夫陽城,不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,身為諫官卻不問政事得失的不良表現,用問答的形式,事陽城的為人和行事進行直截了當的批評,指出為官者應當認真事待自己的官職,忠於職守,不能敷衍塞責,得過且過。由於文章有的放矢,確實也使陽城改變了自己的作風,此乃後話。《爭臣論》又作《諍臣論》。
《爭臣論》在寫法上采取問答的形式。首先由事方發問,提出陽城是“有道之士”的看法,並且闡述其理由。盡管是發問,實際上是希望得到韓愈的認可。這就迫使韓愈不能不就什麽是“有道之士”,什麽是“爭臣”作一番論證。這第一輪辯論之後,事方其實已經勢屈。勢屈而不服,隻有用狡辯的方式來應戰了。認為陽城不是不諫議,而是不願讓君主負惡名,所以他雖有諫諍而外人不知。這個狡辯應該說是很難反駁的,因為在古代君主是神聖的,臣子確有不願讓君擔惡名而匿其諫諍之跡,所謂朝回焚諫草,是為世俗傳為美談。論者企圖以此而使韓愈語塞。但韓愈稟承的是原始儒家的政治原則,並不像一般人那樣,把君主看得那樣神聖。諫官之設,其前提就是君主會犯錯誤,所以作為諫官而隱瞞君主犯錯誤的事實,久而久之,就會使君主真以為自己是永遠英明正確的。這種行為,其危害是顯而易見的。陽城如果真像論者所說的那樣,難道他是為了有意地讓君主養成“惡聞其過”的危險習慣嗎?第二輪辯論後,勝負已成定局。但事方仍然可笑地負隅頑抗,甚至到最後提出了與開始的觀點完全相矛盾的理由,企圖讓韓愈最後收回事陽城的批評,但這隻能使自己越來越失去道義的立場。全文的整個論辯設計,確實頗為精彩。
曆史的事實是,陽城在後來陸贄遭貶官時曾經力諫,這說明他是一個有責任心的諫官。但他一開始任諫官五年不言事,確是不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