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七絕·為女民兵題照》賞析

這首七絕,毛澤東留有的手跡目前見到的共有五件,其中一件的落款時間為1960年12月,修改定稿則在1961年2月。該詩後來發表在人民文學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《毛澤東詩詞》上,題為“為女民兵題照”。詩中的“紅妝”、“武妝”的“妝”字已改為“裝”,“飆爽”也改為“颯爽”。此後,毛澤東的這首《為女民兵題照》,通過各大媒體傳遍全國,並作為歌詞譜曲,唱遍了大江南北。

“颯爽英姿五尺槍,曙光初照演兵場。”,是對女民兵“演兵”的藝術概括。題照詩,對照片上的形象用詩的語言可以作某種藝術概括,這裏作者用“曙光初照”,形象地點出了時間,用“演兵場”描述出具體環境的“空間”。在這特定的時空中,烘托出一種“全民皆兵,嚴陣以待”的尚武氣氛。對照片上女民兵這一主體形象的出現,詩中並沒有像小說那樣對具體肖像進行多側麵的細致的刻畫,而隻選擇女民兵身背的“五尺槍”作為特征性的“非有機體”符號物造型的主體。

槍,對於一個兵來說是第二生命。所以,槍在女民兵身上,已經充分人格化了,已經成為她作為兵的整個“機體”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同時,作者在從外部觀照實寫的基礎上,又從人物的氣質和神韻方麵作勾勒。“颯爽英姿”,正是對女民兵最恰當的概括。題照詩,不從照片上立體形象的“形”的複現,而要在人物的“神”方麵著眼。因為詩中所描繪的形象,無論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麽直觀和鮮明,而對照片上形象提神攝魄的勾畫卻正是題照詩的神來之筆。

“中華兒女多奇誌,不愛紅裝愛武裝。”,是對照片形象的直接議論。作者是反對在詩中“直說”的。他說:“詩歌要用形象思維,不能如散文那樣直說。”但是,作為題照詩,與古代題畫詩一樣,不僅允許,而且可以成為它的某種特色。沈德潛論杜甫題畫詩時曾精辟地指出:“其法全不在彩畫上發論,如題畫馬、畫鷹,必說到真馬、真鷹,複從真馬、真鷹開出議論,後人可以為式。”(《說詩碎語》卷下)因此,在“說到真馬真鷹”的基礎上“開出議論”,被看作是題畫詩的一種方法、一種“模式”、一種體式的特點。

作者的題照詩采用議論這一特殊方法的,這種議論是對女民兵精神的一種升華。“中華兒女多奇誌”,作者把藝術視野從照片上單個的、具體的女民兵,上升到更為眾多、更為普遍的“中華兒女”的整體性形象上,許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偉大誌向,其中令世人矚目,最值得稱道的則是“不愛紅裝愛武裝”。這裏的“武裝”既可實指軍人的裝束,也可以泛指“武裝鬥爭”。中華兒女所愛的不是傳統的“紅裝”打扮,而是與中華民族自立和騰飛患息相關的戰士的“武裝”。作者從中國革命取得偉大勝利的曆史高度高瞻遠矚,熱情讚頌了中華兒女尚武的壯誌。

作者用想象之筆來描寫,運用理性之思來議論,使形象思維與理性思維有機結合,相得益彰。從女民兵的鮮明形象著筆,進而抒發感慨並將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為精神的美,進入到一種全新的境界。它由景致情,由情入理,將不愛紅裝愛武裝的女民兵描寫得生龍活虎,成為一篇讚美女性的難得佳作。

參考資料:
1、曾禹.《毛澤東詩詞書法鑒賞》 :中國華僑出版社, 2012.02 :174頁

原文《七絕·為女民兵題照》

[近現代] 毛澤東

颯爽英姿五尺槍,曙光初照演兵場。
中華兒女多奇誌,不愛紅裝愛武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