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六國論》一開始,首先提出了六國破滅的原因。劈頭四句話“六國破滅,非兵不利,戰不善,弊在賂秦”,蘇洵就斬釘截鐵地給六國之所以滅亡定下結論。蘇洵認為:六國之所以滅亡,不在於它們的武器不銳利,也不在於它們仗打得不好,而是在於他們一味地拿土地作為賄賂,向秦國乞求和平。“賂秦”就是賄賂秦國。這實際上是削弱自己力量,助長敵人的侵略野心,促使自己走向毀滅。所以作者接著申述說:“賂秦而力虧,破滅之道也。”然而事實上又並不是所有六國都向秦國奉獻土地,而那些沒有“賂秦”的國家也破滅了的原因是何,或曰:“六國互喪,率賂秦耶?”蘇洵故意這樣設問,然後又作了回答:“不賂者以賂者喪。蓋失強援,不能獨完。”因此,歸根結底,“賂秦”是莫大的致命傷。以上這些就是通篇的基本論點,突出強調六國破滅“弊在賂秦”,這是從六國方麵來說的。
接著蘇洵再從“賂秦”的兩個方麵來論述這種做法的後果。蘇洵指出:秦國由於接受賄賂所得到的土地,比秦國打勝仗所得到的土地要多出百倍,其他各國由於送賄賂而喪失的土地,比它們打敗仗喪失的土地也要多出百倍。那末,秦國所最歡迎而對其他國家所最不利的,當然就不在於作戰了。這裏的“秦之所大欲,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戰”,是側重照應開頭四句中的“非兵不利,戰不善”,是從另一個角度補充和闡發了“弊在賂秦”的論點。
在接下來的兩段文章裏,作者又分別就“賂秦”的國家和不“賂秦”的國家,論述了它們各自滅亡的具體原因。
第二段先論述“賂秦”的國家滅亡的原因,“思厥先祖父暴霜露,斬荊棘,以有尺寸之地”,是說這些國家的前輩創業的很難;“子孫之不甚惜,舉以予人,如棄草芥,今日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後得一夕安寢”,是說這些國家的後代隻顧眼前的暫時利益,輕易地把前輩辛勤創有的國土隨便割讓給秦國;“起視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”,是說秦國並不因為得到奉獻的土地而停止進攻。這就是第一段結尾所說的“秦之所大欲,諸侯之所大患”。越向敵人屈服退讓,就越增加敵人的氣焰,敵人越得到好處,就越要加緊侵略。所謂“奉之彌繁,侵之愈急”。秦國的侵略欲望根本沒有止境,這是秦國侵略者不可改變的本質。諸侯各國奉獻土地一味妥協,隻能激起它的更大的侵略野心。這裏,不需要通過作戰,就已經判別勝負了,至於諸侯各國的因之而破滅,那更是極其自然的事情。作者為了把“奉之彌繁,侵之愈急”的道理講得更為明白清楚,蘇洵引用了古人的一個譬喻:“以地事秦,猶抱薪救火,薪不盡,火不滅。”“薪”就是木柴,這個譬喻非常準確地、形象地表明了賂秦的嚴重危害和根本的錯誤。這一段是進一步發揮第一段的“賂秦而力虧”一句,具體指的是韓國、魏國和楚國。這三個國家都緊靠秦國,當時秦國在軍事戰略上采取“遠交近攻”,也就是結交遠方的國家,進攻鄰近的國家的方針,因此它們直接受到秦國的威脅和侵略,並且首先以地“賂秦”,結果最早被秦國消滅。
第三段是論述不“賂秦”的國家為什麽會滅亡。齊國距離秦國最遠,雖然不用向秦國奉獻土地,但是齊國仍舊不敢得罪秦國,對其他國家遭受秦國侵略,采取袖手旁觀的態度,等五國相繼敗亡,它自己也成了秦國吞並的對象。燕國、趙國“能守其士,義不賂秦”,敢於同秦國武力相抗,所以像燕國那樣小的國家盡管最後也失敗了,但是比韓、魏、楚等國家要破滅得稍晚一些;趙國在與秦國的五次戰爭當中還取得了三次勝利,以後又不斷給秦國以回擊.可惜燕國太子丹派遣荊軻西刺秦王,企圖通過個人謀殺來解救危難;趙國不信任自己的部將,中了秦國的反間計,殺掉了抗秦的重要支柱李牧,於是導致加速了自己的破滅。齊國不能援助其他五國,團結抗泰,燕國趙國不能堅持鬥爭,又處在秦國把各國“革滅殆盡”的時刻,因而得到和韓國,魏國和楚國同樣的結局。這段論述主要是進一步發揮第一段“不賂者以賂者喪”一句的意思。這一段的末了,蘇洵總結六國的破滅,從反麵推進一層,指出六國避免破滅的道路。“三國各愛其地”是指韓國、魏國和楚國不要拿國土去向秦國乞求“一夕安寢”,“齊人勿附於秦”是指齊國要附隨秦國而不去援助其他國家,“刺客不行”,是指燕國不要對秦國采用個人謀殺手段;“良將猶在”,是指趙國不要相信秦國的流言蜚語而殺掉自己的將領。這樣,恐怕就會出現另一種局麵,未見得秦國必勝而六國必敗。文章在這裏筆鋒一轉,反跌得精神飽滿,把六國破滅“弊在賂秦”的道理說得更加透徹,更加具有說服力量。
文章的第四段是作者就以上的論述發表感慨。第四段的頭幾句是一種設想,為六國籌劃怎樣對付秦國。第三段末尾的設想,是僅僅就六國改變它們各自的方針路線來立論,所以隻說勝負存亡“或未易量”,沒有加以肯定。則進一步指出必須發憤圖強,敢於鬥爭,並且團結一致,聯合抗秦。秦國即使想要吞並六國,那恐怕也是咽不下喉嚨裏去的,可惜六國沒有這樣做。六國在敵人強大的威勢麵前屈服了,不敢鬥爭或者不能堅持鬥爭,最後全部破滅。這是一個慘痛的曆史教訓,也是後代當國者應該吸取的曆史經驗。蘇洵最後說:“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!”不要在強大敵人的威力麵前被嚇倒。
文章的第五段是作者繼續發表意猶未盡的感慨,不同於第四段,第四段的感慨針對的是曆史,第五段的感慨針對的是現實。整篇《六國論》,應該說到前一段的就結束了。蘇洵決不是為評論曆史而評論曆史,蘇洵的文章的全部鋒芒幾乎無不處處對準現實。是想以古代社會治亂、國家興衰的曆史經驗教訓作為處理當前國家的重大問題的借鑒。文章隻寫到前一段,顯然是不夠的,必須有這一段從古代曆史引渡到現實政治,才見出它的主題深刻意義。這一段完全說的是北宋王朝的對外政策:北宋王朝與六國諸侯的情況已經不一樣了。六國諸侯隻是占有局部地區,力量有限,而北宋王朝則占有全國主要地區,力量遠遠超過六國諸侯。六國諸侯如果敢於同秦國鬥爭,還可以取得勝利,那麽,北宋王朝同樣敢於鬥爭,當然不成問題地更可以取得勝利。但是北宋王朝卻“以天下之大”向遼政權和西夏政權屈服,一味妥協退讓,不敢進行鬥爭,這就連六國也不如了。不用說,它最終也必然會得到六國破滅一樣的後果。這—段文章隻有六句,作者用筆相當精練,內容高度概括,而且在議論中包含著極大的感情分量。話說得十分含蓄婉轉,同時問題又揭示得十分明確尖銳。從全文的布局來看,也收結得沉著有力。
戰國當時的國與國之間的外交關係本來很紛繁複雜,但是蘇洵隻就對秦國的態度上,從六個國家當中區別出兩個類型,“賂秦”和“不賂秦”;三種情況:第一種是韓國、魏國和楚國“以地賂秦”,第二種是齊國附隨秦國,第三種是燕國和趙國“用武而不終”。三種情況中的第一種屬於“賂秦”一類,第二種和第三種屬於不“賂秦”一類。蘇洵首先把力量集中在“賂秦”問題上,為六國的破滅立論。因為這才是六國破滅的根本要害,不僅“賂秦”的韓、魏、楚三國因此喪亡,不僅幻想保持互不侵犯局麵的齊國因此不能保全,而且,即使能夠跟秦國較量一下的燕國、趙國也因此失敗。寫文章就應該扣緊中心問題去發揮。重點擺對了,又要把它同別的部分聯結起來,看出它們的相互關係。所以作者集中論述了“賂秦而力虧,破滅之道也”以後,進而又論述“不賂者以賂者喪”的道理。當然,態度、分寸是不同的。蘇洵對賂秦的韓、魏、楚三國是根本否定,對依附秦國的齊國是嚴肅批判,而對“用武而不終”的燕、趙兩國是深切惋惜。這樣,文章就顯得分外有條理,有層次,暢達透辟,嚴密完整,使別人對自己的論點無可懷疑、無可駁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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