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秦西巴縱麑》譯文及注釋

譯文
孟孫氏打獵得到一隻幼鹿,派秦西巴拿回去燒煮它。母鹿跟隨著秦西巴並啼叫。秦西巴不忍心,(將幼鹿)放還給母鹿。孟孫氏回來後,尋找鹿在哪裏。秦西巴回答說:“小鹿的媽媽跟在後麵啼叫,我實在不忍心,私自放還給母鹿。”孟孫氏很生氣,把秦西巴趕走了。過了一年,又采用他把他作為兒子的老師。左右大臣和侍衛說:“秦西巴對您有罪,現在卻把他作為您兒子的老師,為什麽?”孟孫氏說:“(他)對一隻小鹿都不忍心傷害,又何況對人呢?

注釋
縱麑(ní):放走小鹿。麑,小鹿。
竊:私自。
太子傅:太子的老師;太子是君位的繼承人
使:派,命令,讓。
獵:打獵。
烹:燒,煮。
啼:啼叫。
忍:忍心
居:過了
以為:把...當作
安:哪裏
誠:的確
持:拿著
縱:放走
逐:趕走
其:他的

原文《秦西巴縱麑》

[先秦] 呂不韋 撰

孟孫獵而得麑,使秦西巴持歸烹之。麑母隨之而啼,秦西巴弗忍,縱而與之。孟孫歸,求麑安在。秦西巴對曰:“其母隨而啼,臣誠弗忍,竊縱而予之。”孟孫怒,逐秦西巴。居一年,取以為子傅。左右曰:“秦西巴有罪於君,今以為子傅,何也?”孟孫曰:“夫一麑不忍,又何況於人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