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遵憲

黃遵憲(1848年4月27日~1905年3月28日)晚清詩人,外交家、政治家、教育家。字公度,別號人境廬主人,漢族客家人,廣東省梅州人,光緒二年舉人,曆充師日參讚、舊金山總領事、駐英參讚、新加坡總領事,戊戌變法期間署湖南按察使,助巡撫陳寶箴推行新政。工詩,喜以新事物熔鑄入詩,有“詩界革新導師”之稱。黃遵憲有《人鏡廬詩草》、《日本國誌》、《日本雜事詩》。被譽為“近代中國走向世界第一人”。

人物生平

黃遵憲於1848年4月27日生於廣東梅州(梅縣)。他的一生可分為四個階段:即讀書應試階段(1863~1876);出使階段(1877年~1894年);參加變法階段(1895年~1898年);鄉居階段(1899年~1905年)。

1876年中舉人,1877年隨駐日大使何如璋出使日本,曾被日本曆史學界稱為中國“最有風度、最有教養的外交家”。

主要成就

主題題材
黃遵憲早年即經曆動亂,關心現實,主張通今達交以“救時弊”(《感懷》其一)。從光緒三年(1877)到二十年(1894),他以外交官身份先後到過日本、英國、美國、新加坡等地。經過親自接觸資產階級文明和考察日本明治維新成功的經驗,他明確樹立起“中國必變從西法”(《己亥雜詩》第四十七首自注)的思想,並在新的文化思想激蕩下,開始詩歌創作的新探索。

他深感古典詩歌“自古至今,而其變極盡矣”,再繼為難。但他深信“詩固無古今也”,“苟能即身之所遇,目之所見,耳之所聞,而筆之於詩,何必古人?我自有我之詩者在矣”(《與朗山論詩書》)。他沿著這條道路進行創造性的實踐,突破古詩的傳統天地,形成了足以自立、獨具特色的“新派詩”,被梁啟超譽為“獨辟境界,卓然自立於二十世紀詩界中”(《飲冰室詩話》三二),成為“詩界革命”的巨匠和旗幟。

評價

黃遵憲在短短的58年生涯中,遊曆日、英、法、意、比、美及新加坡等西方國家以及香港等共13個年頭,親身感受到撲麵而來的西方文化浪潮,他站在中華民族自強不息的高度,理性地把握世界的潮流和中國的國情,積極主張維新變法,在維新變法失敗後,他卻矢誌不渝,堅信“滔滔江水日趨東,萬法從新要大同”的革新之道。100多年過去了,今天緬懷起這位客家先賢的遠見卓識,仍然令人肅然起敬!

作者的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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