鬱曼陀

鬱曼陀(一八八四——一九三九),名華,以字行,浙江富陽人。早年考取官費留學日本,先畢業於早稻田大學,繼入法政大學專修法律。一九一○年畢業回國後任職外交部,辛亥革命後任京師審判廳推事。一九一三年再次東渡考察司法,回國後曆任北京大理院推事、沈陽最高法院刑庭庭長、上海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長,受命於民族危難、寇深禍亟之際,主持正義,執法如山,終為敵偽漢奸暗殺,為民族利益與法律尊嚴慷慨獻身。平生喜愛書畫詩文,為南社成員,尤以《東京竹枝詞》傳誦一時。

作者的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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