禰衡

禰衡(173-198年),字正平,平原郡(今山東臨邑)人(《山東通誌》載禰衡為今樂陵人)。東漢末年名士,文學家。與孔融等人親善。後因出言不遜觸怒曹操,被遣送至荊州劉表處,後又因出言不遜,被送至江夏太守黃祖處,終為黃祖所殺,終年26歲(《三國演義》中為24歲)。

人物生平

恃才傲物
禰衡年少時就有文采和辯才,但是性格剛直高傲,喜歡指摘時事、輕視別人。

興平(漢獻帝年號)時期,在荊州避難。建安(漢獻帝年號)初期,到許都來遊學。剛到了潁川(今許昌),就在身上藏著一塊刻字的木板,後來沒有地方去(沒有得到賞識),以至於板上的刺字的漫漶不清了。當時,許都剛剛建立,賢能的讀書人、大臣謀士,都從各地集中到這裏。有人問禰衡說:“為什麽不去投奔陳長文(陳群)、司馬伯達(司馬朗)?”禰衡回答說:“我怎麽能和殺豬賣肉的人結交呢!”

作者的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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