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都

字裏不詳。登進士第。初為荊南從事。僖宗幹符五年(878),自戶部尚書出為河中節度使。廣明元年(880)為太子少傅。中和元年(881)複兼戶部尚書,充鹽鐵轉運等使。旋罷使職。事跡散見《太平廣記》卷二〇九引《抒情詩》、《桂苑筆耕集》卷七、《北夢瑣言》卷一一、《資治通鑒》卷二五三與卷二五四。《全唐詩》存詩1首。

作者的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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