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俊民

李俊民(1176~1260)或(1175~1260)字用章,自號鶴鳴老人,澤州晉城(今屬山西晉城)人。唐高祖李淵第二十二子韓王元嘉之後。年幼時 ,勤於經史百家,尤精通二程理學。承安間以經義舉進士第一,棄官教授鄉裏,隱居嵩山,元政府澤州長官段直從河南嵩山迎回李俊民任澤州教授,長期在澤州大陽生活教學。金亡後,忽必烈召之不出,卒諡莊靖。能詩文,其詩感傷時世動亂,頗多幽憤之音。有《莊靖集》。

人物生平

李俊民,唐高祖李淵第二十二子韓王李元嘉後裔,排行第三。幼年能文。少時得名儒傳授程氏之學,即北宋哲學家程頤、程顥兄弟二人所奠定的“理學”,“其於理學淵源,冥搜隱索,雖片言隻字務有根據。”凡經傳子史百家之書,他無不研究,未及仕,已成名儒。

金章宗承安五年(1200),25歲的李俊民以經義舉進士第一,授應奉翰林文字,文名雄於一時。不久,任沁水縣令,並提舉長平(今高平西北)倉事,進升朝請大夫。未幾,因他厭惡官場應酬,棄官歸田,以所學教授鄉裏。由於他學問淵博,加之狀元聲威,從學者甚眾,不遠千裏慕名而來投師者不絕於門。貞佑二年(1214),金宣宗自中都(今北京城西南隅)南遷汴京(今開封市)。

作者的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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