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

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後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學家,工部尚書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陸,後遷居開封府雍丘縣雙塔鄉。 天聖二年(1024年),宋庠狀元及第,成為“連中三元”(鄉試、會試、殿試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鄭國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贈太尉兼侍中,諡號“元獻”(一作元憲),英宗親題其碑首為“忠規德範之碑”。宋庠與弟宋祁並有文名,時稱“二宋”。詩多穠麗之作,著有《宋元憲集》、《國語補音》等。

人物生平

宋庠的祖先是宋國君主宋微子。其高祖宋紳,於唐昭宗時任禦史中丞,因言語不當而獲罪免職,舉家遷於開封府雍丘縣雙塔鄉雙塔集村(今河南商丘民權縣雙塔鄉雙塔集村),遂為雙塔鄉雙塔集村人。

宋庠生於宋太宗至道二年(996年),他幼年時同弟弟宋祁隨父在外地讀書,稍長離父還鄉。宋庠初名宋郊,後因禦史言其“姓符國號,名應郊天”,郊和交同音,交含有交替的意思,宋仁宗命其改名,宋郊因而改名宋庠,更字公序。

宋仁宗天聖二年(1024年),宋庠、宋祁兩兄弟,同舉甲子科進士。禮部奏宋祁第一,宋庠第三,劉太後(章獻皇後)不欲以弟先兄,乃擢宋庠第一,而置宋祁第十,故有兄弟“雙狀元”之稱。由此宋庠成鄉試、會試、殿試都是第一的“連中三元”之人。

宋庠中狀元後,擢大理評事、同判襄州。後被劉太後看中,破格升為太子中允、直史館,曆任三司戶部判官,同修起居注,再遷左正言。

主要成就

宋庠與弟宋祁應舉時,俱以文學名聞天下。儉約不好聲色,讀書至老不倦,善於糾正謬訛。

宋庠曾校定《國語》;撰《國語補音》三卷;又輯《紀年通譜》,區別正閏,為十二卷。另有《掖垣從誌》,三卷;《尊號錄》一卷;《別集》四十卷。

有文集四十四卷,已散佚。清四庫館臣從《永樂大典》輯得宋庠詩文,編為《宋元憲集》四十卷。 [7]  《全宋詩》輯其詩十四卷。

書法傳世作品有《致宮使少卿尺牘》。

軼事典故

麈史

鄉人傳元憲母夢朱衣人畀一大珠,受而懷之,既寤,猶覺暖,已而生元憲。後又夢前朱衣人攜文選一部與之,遂生景文,故小字選哥。

宋元獻繼母,乃吾裏朱氏也。元憲與仲氏景文因依外家,就學安陸,居貧。冬至,召同人飲,元憲謂客曰:“至節無以為具,獨有先人劍鞘上裹得銀一兩,粗以辦節。”乃笑曰:“冬至吃劍鞘,年節當吃劍耳。”予先君未冠居下座,嚐曰:“觀二公居貧,燕笑自若,宜後享名位。”

救蟻

宋朝宋郊(即庠未第時原名),弟祁,雍邱人,天聖初與弟同舉進士。未第時,有僧相之雲:“小宋大魁天下,大宋亦不失科甲。”後數日僧見郊,異之曰:“君何滿麵陰騭紋,似救數萬生命者。”郊曰:“惟前日見蟻被水淹,戲將竹編橋渡之。”僧曰:“即此便是,當大魁天下。”後有章獻太後不欲以弟先兄之事。果如此也。後人為紀念宋庠救蟻事跡,修建了橋,命名為渡蟻橋。(現地廣水市南門)

作者的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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