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祁 的 人物生平

宋祁的祖先是周武王所封的宋國君主微子,到了晚唐唐昭宗之時,時任禦史中丞的高祖宋紳,因其言語不當而獲罪,被罷免其官,遂舉家遷於雍丘縣雙塔鄉(今河南商丘民權縣)。

北宋天聖二年(1024年),宋祁與其兄宋庠同舉進士,禮部本擬定宋祁第一,宋庠第三,但是章獻皇後覺得不能弟弟不能排在哥哥的前麵,於是定宋庠為頭名狀元,而把宋祁放在第十位,人稱“二宋”,以大小區別,所以又有“雙狀元”之稱。

宋祁初為複州軍事推官,後經孫奭(shì)推薦升任大理寺丞、國子監直講。殿試之後授予直史館,再升任太常博士,同知禮儀院。又升遷為尚書工部員外郎,修撰《起居注》。

寶元二年(1039年)宋祁改擔任鹽鐵句院,知製誥,升遷為天章閣侍製,判太常禮院,至國子監。在西北邊境戰事財政都吃緊的情況下,他寫下了關於“三冗三費“的上疏。

慶曆元年(1040年),因其兄宋庠與宰相呂夷簡不合被罷相之事,被貶為知壽州(今安微省鳳台縣),後至陳州(今河南淮陽縣)。

慶曆三年(1043年)回朝,擔任龍圖閣學士、史館修撰,奉皇帝的詔令同歐陽修合修《唐書》,前後曆時十七年。

慶曆六年(1046年),宋祁升為右諫議大夫,出任群牧使。

慶曆八年(1048年),再次擔任翰林學士。

皇祐元年(1049年),宋祁因張貴妃冊封之事被貶知許州(今河南省許昌市)。數月後又被召回,為侍讀學士,史館修撰,升遷給事中,兼龍圖閣學士。

皇祐四年(1052年),因其子犯罪之事,被貶知亳州(今屬安徽省)兼集賢殿修撰。

皇祐五年(1053年),又調知成德軍(河北省正定縣)升為禮部侍郎。又調到定州(河北省定縣)。皇帝加封他為端明殿學士,特地升為吏部侍郎,知益州(今四川省成都市)。

嘉佑四年(1059年),從益州回京後被授於三司使,後因包拯等上書說其兄宋庠任宰相,宋祁不宜任三司使,沒能上任。之後皇帝加封他為龍圖閣學士,知鄭州。

嘉佑五年(1060年),《唐書》修撰完畢,宋祁被升為左丞、工部尚書。

嘉佑六年(1061年),宋祁回到京城拜翰林學士承旨,複任群牧使。

嘉佑六年三月(1061年),宋祁卒於東京,卒後諡號景文。

宋祁

宋祁(998~1061)北宋文學家。字子京,安州安陸(今湖北安陸)人,後徙居開封雍丘(今河南杞縣)。天聖二年進士,官翰林學士、史館修撰。與歐陽修等合修《新唐書》,書成,進工部尚書,拜翰林學士承旨。卒諡景文,與兄宋庠並有文名,時稱“二宋”。詩詞語言工麗,因《玉樓春》詞中有“紅杏枝頭春意鬧”句,世稱“紅杏尚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