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盈科 的 人物生平

盈科從小聰慧,萬曆五年(1577)人縣學為生員,十三年(1585)鄉試中舉,“自為諸生,名已隆隆起”但是,此後於萬曆十四年、十七年兩次赴京參加進士考試,皆不第而歸。萬曆二十年(1592)三月,與袁宏道同榜進士及第。八月,授長洲(今江蘇吳縣)縣令。長洲屬三吳,“賦稅之重,甲於天下”,江盈科同情人民,常因催科不力而遭“長官詈罵”。為緩解人民“京解諸役”之苦,置役田二千餘畝以資役費。任職六載,賢令名聲遠播。萬曆二十六年(1598),先報吏部主事,旋因李應策劾奏江盈科“以征賦不及格”而改官大理寺正。是年冬離京,奉命恤刑滇黔。兩年後升戶部員外郎並主試四川。三十二年七月,擢四川提學副使。次年八月,病逝於四川。後歸葬桃源蘇溪。

江盈科體察下情,興利除弊,是一位難得的賢吏。他著《王者所天在民論》,認為民為王者之天,王者之心”。王權表露形跡,天下民眾總是設法逃避;而民權表現的是心,卻無跡可尋,民心向背,關係社稷的存亡,力量無比。因此,為官者必然“不敢忽民,不忍殘民,不能一瞬息忘民”。他批評當時朝政腐敗:“宮中黃金高如鬥,道旁死人不如狗。民苦君樂不忍聞,分明藉資與敵手”。袁宏道讚歎江盈科“痛民心似病,感事淚成詩”。在文學上,江盈科參與創立公安派,貢獻巨大。他為文主張“元神活潑”,寫真性、真情、真我,被袁氏兄弟稱為詩文“大家”。傳世著作有今人黃仁生博士輯校、由嶽麓書社出版的《江盈科集》。

江盈科

江盈科,字進之,號綠蘿山人。湖南桃源人,明萬曆二十年進士,先後曆任長洲縣令、大理寺正、戶部員外郎、卒於四川提學副使任上。是明朝晚期文壇“公安派”的重要成員之一,詩文理論主張為文應抒發當時代個人的真性情,反對“文必秦漢、詩必盛唐”說法,極力讚成靈性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