馮夢龍 的 主要成就

戲曲整理及其他馮夢龍作為戲曲家,主要活動是更定傳奇,修訂詞譜以及在戲曲創作和表演上提出主張。至於馮夢龍創作的傳奇作品,傳世的隻有《雙雄記》和《萬事足》兩種,雖能守曲律,時出俊語,宜於演出,但所寫之事,缺少現實意義。馮夢龍之所以重視更定和修譜工作,在於他看到當時傳奇之作,“人翻窠臼,家畫葫蘆,傳奇不奇,散套成套”(《曲律序》)的現象嚴重。為了糾正這種弊端,使之振興,於是主張修訂詞譜,製訂曲律,以期“懸完譜以俟當代之真才”(同前)。同時提出“詞學三法”,強調調、韻、詞三者不應偏廢。在馮夢龍看來,一部優秀劇作,應該情真意新,韻嚴調協,詞藻明白,文采斐然,案頭場上,兩擅其美。馮夢龍正是在這種主張驅使之下,從事傳奇更定工作的。馮夢龍更定的作品達數十種之多,現可考者有17種,其中頗有不少名作,如湯顯祖的《牡丹亭》、《邯鄲夢》,袁晉的《西樓記》,李玉的《一捧雪》、《人獸關》和《永團圓》,《占花魁》,以及《精忠旗》等。在更定過程中,馮夢龍強調關目的真實自然,合乎情理,突出中心,反對枝蔓。更定的《精忠旗》,便是以慷慨大節為主腦,突出嶽飛忠君愛國和將士人民對他的愛戴。他還注重人物性格的多側麵刻畫,使之生動鮮明。以更好地發揮“傳奇之袞鉞”的作用。在他更定的《酒家》中,就曾給各種人物以不同的個性特征,“雖婦人女子,胸中好醜,亦自了了”(《酒家序》)。對於音律,見原作落調失韻處,馮夢龍也總是按譜加以修改,以便於演唱。他要更定湯顯祖《牡丹亭》的原因,便是認為這部具有無限才情的傑作,隻是“案頭之書,非當場之譜”(《風流夢小引》),馮夢龍更定的《牡丹亭》,與湯顯祖原著的意趣,雖有所差異,但也的確使之便於用昆腔演唱。

《春香鬧學》、《遊園驚夢》、《拾畫叫畫》等著名昆曲劇目,便有采用馮夢龍定本的地方。馮夢龍更定傳奇的工作,對於糾正創作脫離舞台的案頭化偏向,繁榮明末戲曲,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。

在戲曲表演藝術方麵,馮夢龍也有不少精湛之論。他在《雙雄記序》中提出,“歌者”必須識別調的宮商,音的清濁,不能“弄聲隨意”、“唇舌齒喉之無辨”。在更定傳奇的眉評中,也時時“提示”演員,何處是“精神結穴”處,戲要做足;何曲演時不宜刪略。要求演員應認真領會角色的思想感情,氣質風度,以及其所處的藝術環境,演出神情和個性來。這表明馮夢龍在有意地探討表演藝術的規律,並從理論上作了一些總結。

馮夢龍的散曲集《宛轉歌》和詩集《七樂齋稿》,均已失傳。從殘存的數十首作品中可以看出,其散曲多“極摹別恨”之作。他的詩以通俗平易見長,雖不成詩家,但亦有可觀之作。如在知縣任上寫的《催科》,其中便有“帶青□早稻,垂白鬻孤孫”之句。正如鍾惺所評:“下句更慘。二語出催科吏之口中,亦無可奈何之極矣。”(《明詩歸》卷七)

此外,馮夢龍還曾參與校對精刻《水滸全傳》,評纂《古今譚概》、《太平廣記鈔》、《智囊》、《情史》、《太霞新奏》等,並有笑話集、政論文等十餘種傳世,還撰有研究《春秋》的著作《麟經指月》。

明代文學是以小說、戲曲和民間歌曲的繁榮為特色的。小說、戲曲方麵,頗有一些大作家,但在小說、戲曲、民間歌曲三方麵都作出了傑出貢獻的,明代唯馮夢龍一人而已。

馮夢龍

馮夢龍(1574-1646),明代文學家、戲曲家。字猶龍,又字子猶,號龍子猶、墨憨齋主人、顧曲散人、吳下詞奴、姑蘇詞奴、前周柱史等。漢族,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(今江蘇省蘇州市)人,出身士大夫家庭。兄夢桂,善畫。弟夢熊,太學生,曾從馮夢龍治《春秋》,有詩傳世。他們兄弟三人並稱“吳下三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