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禹錫 的 主要成就

唯物主義傾向
劉禹錫的哲學思想具有鮮明的唯物主義傾向。主要著作是《天論》三篇。在宇宙論方麵,他的唯物主義思想比柳宗元更進步。關於自然與人的關係,劉禹錫提出了天與人“交相勝,還相用”的觀點,具有積極的進取精神。他認為,人之所以產生唯心主義思想,是與社會現實有密切關係的。“法大行”的時候,社會上“是為公是,非為公非”,人們就不會產生禍福來自天命的思想;“法大弛”的時候,社會上是非顛倒,人不能勝天,天命論就在人間得到了宣揚的條件;“法小弛”的時候,社會上是非不清,人們就會對天命將信將疑。劉禹錫用社會實踐解釋天命論產生的根源,是在認識論方麵的一個重大貢獻。這也是劉禹錫對有神論社會根源的看法。他認為,在法大行的社會裏,是為公是,非為公非,蹈道必賞,違善必罰,人們就會說,禍福決定於人的行為,與天沒有關係。在法大弛的社會裏,是非顛倒過來,賞恒在佞,罰恒在直,人們對不合理的現象找不到解釋,就不得不把一切歸之於天。他又認為,當“理明”時,人們就不會講“天命”;當“理昧”時,就不會不講天命。劉禹錫從法弛和理昧來解釋有神論產生的根源,可謂見解獨到,他指出神是人在一定條件下創造出來的,是具有積極意義的。他在所寫的《天論》三篇中,力求把柳宗元與韓愈的論戰深入下去,進一步探索天人關係問題。他認為,“大凡入形器者,皆有能有不能。天(自然),有形之大者也;人,動物之尤者也。天之能,人固不能也;人之能,天亦有所不能也”。天與人各有其自身的自然特點,“交相勝”,“還相用”。人雖不能幹預自然界的職能和規律,但卻可以利用和改造自然。

尊重自然規律
劉禹錫以自然科學為根據,補充了柳宗元的自然觀。在對自然界的認識方麵,劉禹錫認為整個自然界充滿了有形的物質實體,天地之內不存在無形的東西。他批駁了魏晉玄學和佛教、道教關於“空”、“無”是宇宙本原的理論,認為“空”是一種特殊的物質形態,“空”不能超越物質形體而獨立存在。這是對中國古代唯物主義自然觀的重大發展。在關於宇宙萬物的生成和發展方麵,他認為萬物的生長、發展是一種自然過程,動植物和人類是天地陰陽之氣交互作用產生的。他還認為客觀世界的發展變化有一定規律,宇宙萬物是在互相矛盾和互相依存中無窮地運動發展著的。他據此建立了天人關係學說,指出天地萬物各有其不同的職能和作用。自然界的職能在於生長繁殖萬物,萬物在生殺、壯健、衰老的自然發展過程中,遵循強勝弱敗的競爭規律;人的職能在於利用自然規律和自然界所提供的物質資料,進行各種生產活動,向自然界謀取人們生活的需用品。劉禹錫提出:“天之所能者,生萬物也;人之所能者,治萬物也。”(《天論》上)他認為天不能幹預人類社會的“治”或“亂”,人也不能改變自然界的運動規律。他還以科學知識為根據,宣傳無神論,批判有神論。

劉禹錫

劉禹錫(772-842),字夢得,漢族,中國唐朝彭城(今徐州)人,祖籍洛陽,唐朝文學家,哲學家,自稱是漢中山靖王後裔,曾任監察禦史,是王叔文政治改革集團的一員。唐代中晚期著名詩人,有“詩豪”之稱。他的家庭是一個世代以儒學相傳的書香門第。政治上主張革新,是王叔文派政治革新活動的中心人物之一。後來永貞革新失敗被貶為朗州司馬(今湖南常德)。據湖南常德曆史學家、收藏家周新國先生考證劉禹錫被貶為朗州司馬其間寫了著名的“漢壽城春望”。